根据有关规定,本市户籍人口适龄学生入学须遵循与父母(或法定监护人)常住户口和房产(或不动产权)证相一致原则。学生和家长于7月1—7日期间凭6月30日前办理登记的家庭户口簿、房产(或不动产权)证等进行网上信息填报。